大約前幾天出外用餐,有了一次不愉快的經驗。並非因為店家帶來的困擾,而是因為同店的客人對店家的態度讓我和他們起爭執。讓我崩斷理智的就是那兩個光鮮亮麗的人妻小姐大聲強調:你難道不怕我上網去告訴所有人你們這家店不好嗎?

當下我就惱羞的轉過去請她不要影響其他同店客人,並在她們想要強調「消費者權益」時我回答她們妳們自己的態度也有問題,拜託妳們別干擾其他人吃飯。

消費者權益被有些人擴大為消費者正義。這是我當下的想法。她們不斷說消費者最大的高調。但是在我聽來就是不願意付飯錢,並且用言語恐嚇店家:你們就不怕我到網路上去說嗎?其實我不清楚店家後續做法,我只知道我怒火中燒完全吃不下去。當她們大聲說「這不過區區幾百塊,你們都不怕不賠償我會影響你們的商譽喔」的時候,我發現這個社會變得好可怕,到處都是自以為是的個人正義,當中一定也包括我在內。這些個人正義有時擴張到讓我覺得其實這社會並沒有所謂的同理心、沒有所謂的道德觀。小時學的那些儒家倫常其實都被丟的很遠,只有個人為大,人和人之間已經無法和諧的相處,因為到處都是假象。

另外一個念頭也是因為那兩位小姐給我的:網路太過發展,已經不再吸引我了。(當然說這話的同時我還是會使用網路)有時打開電視,新聞報的全是網路上的消息或八卦,主播也大剌剌的說是PTT上說的blablabla,聽到之後只覺得好噁心,裡面甚多是八卦板的討論串之類的。新聞也被網路用語化了,人類也跟著退化了。(誤)我反而想念起沒有24小時播報的新聞台的年代,不需要因為填補不足的消息去把流言等等的也一起拿上台面,或是把新聞變成一種演藝事業。

成也網路敗也網路。回歸到前面的個人正義,我個人覺得那也是從網路的匿名性發展而來的。當然真相是重要的,但到了最後仍無法跳脫有錢有權者最大,再來才是聲音大的就是對的。

事情結束後我想了很久,我想大概地球的的確確不適合居住,我還是回火星去吧。

ps.當派大星一定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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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的過程就是在那兩位小姐火鍋快吃完的時候發現湯裡好像有蒼蠅屍體,第一個小弟過去時馬上跟她們道歉並幫她們換了一鍋全新的。換完之後她們又再把服務生叫過來問店長在哪,要店長來處理。於是第二次是一個較資深的小姐過來,了解後不斷道歉,並承諾會給她們折價卷。這時這兩個小姐開始說:那我們這一餐還是要付錢囉?你們不怕我上網去講啊。

然後我就跟她們說教了。

當然那名女服務生不可能有決定權,她出去門外請示過看起來像是老闆的人後,又再度回來跟那兩位客人道歉,並說明這一餐可由店家賠償,但可能因此無法再加點其他東西。(這裡是點餐式的火鍋吃到飽)然後在服務生離開的時候她們又講說之前某朋友去飯店包場辦活動,好像也是發生類似事情,但該飯店給他朋友十萬的賠償金。但我覺得服務品質有時要看你身在何處,你不能要求300元吃到飽也能有飯店的規格。刁難小店和工讀生是沒有意義的。

然後兩個女的就發怒了叫老闆來。老闆的態度比服務生的確有差。

我也不是說那兩個女的就有錯,應該是雙方都有,一切都是態度的問題,我才會偏向店家。當下我內心的OS是兩個bitch能快滾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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